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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開征集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嚴控增量、優化存量、提高質量,支持盤活存量閑置土地,根據《自然資****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資發〔2024〕242號)和《自然**部 財政部 ****政府專項債券支持土地儲備有關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5〕4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現面向社會發布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征集公告,請符合條件且有意向的企業積極報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申報條件
本次申報收回收購的存量閑置土地,須在2024年11月7日之前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企業無力或無意愿繼續開發、已供應未動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優先);
(二)因低效用地再開發或基礎設施建設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三)已動工地塊中規劃可分割暫未建設的部分;
(四)進入司法或破產拍賣、變賣程序的土地;
(五)其他用途的土地。
二、確定方式
根據申報情況和工作需要,******局結合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存量閑置土地清單,綜合考慮企業意愿、市場需求、地塊條件等因素,確定擬收回收購意向地塊和時序安排,分批納入土地儲備計劃。
三、申報方式
凡有收回收購意向并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企業均可自主申報。請各申報企業填寫《**縣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申報表》(詳見附件),將申報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報送至****607室。
申報時間:8:00-11:30;14:30-17:30
聯系人:胡先生
聯系電話:197****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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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9日
**縣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申報表
土地使用權人 | |||
地塊名稱 | 地塊面積 (平方米) | ||
地塊坐落 | 規劃用途 | ||
合同編號/電子監管號 | 不動產權登記號 | ||
受讓時間 | 受讓價格(萬元) | ||
受讓后繳納稅費 (萬元) | 回購預期價格(萬元) | ||
申報條件 | □企業無力或無意愿繼續開發、已供應未動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因低效用地再開發或基礎設施建設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其他用途的土地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申請單位(蓋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