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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路367號(原131號)非住宅房產一年租賃權
- 出租方承諾
我方擬出租有權處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若發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交易中心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 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狀態 使用中,限期一個月內騰空 其他權利情況 無 其他披露事項 1、權證相關信息:無。 2、出租標的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無。 3、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 。 4、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5、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6、競價方式:實行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承租人。 - 出租方簡況
出租方基本情況 出租方名稱 **** 聯系人 潘維劍 聯系方式 固定電話:****6518 聯系地址 **市鹿**謝池巷130號 - 交易條件與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租金掛牌價 10.000000 萬元/年 是否有保留價 無 租金掛牌價備注 年租金掛牌價10萬元 是否優先承租權情況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首期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在成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足額****交易中心賬戶,下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依次類推;租金含稅。 出租用途 出租用途:店面、倉庫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1、履約保證金:成交年租金20%作為保證金(取整數)。 2、意向承租方報名參加競價之前,須查詢和實地踏勘了解標的物的現狀情況、權證情況以及周邊環境等,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風險已作充分了解和預見,對自己競拍標的物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承租方承租標的后需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需書面報出租方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出租期內,承租方可根據需要對承租房屋進行改建、裝修、安裝設備,但不能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及承重結構、地面防漏設施、防雷設施等;整體改建、裝修、安裝設備的方案須報出租方批準,進場裝修須服從出租方的統一管理,改建、裝修、安裝設備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4、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改變原房屋結構,不得改變使用用途。 5、標的租賃期間,所需繳納的工商、稅務、規劃、城管、衛生、水電等所有費用均由承租方負擔,出租方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6、標的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對出租方財產安全負責,保證承租財產完整無損,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公約;承租方對租賃范圍內的治安、安全、消防負總責,并承擔一切責任。 7、標的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擅自轉讓、轉租、出借。否則,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剩余租期的租金和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8、標的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損壞租賃范圍內的建筑及設施,承租方應在損壞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按出租方要求進行維修。 9、在租賃合同期內,****政府征用、拆遷等不可抗力情況時,承租方應積極配合出租方按規定時間進行搬遷騰空,出租方不負責承擔承租方的一切經濟責任。 10、租賃期滿,出租方不對承租方的裝修進行補償。裝修部分歸承租方處置,但不得影響出租方使用或出租。 11、競得人須在成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協議》,辦理房屋移交手續,租期以簽訂《房屋租賃協議》簽訂合同期時間為準。 12、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各自應承擔的各項稅費及費用。 13、租賃房產不得作為只對少數人開放的實行會員制的高檔經營場所(私人會所)。 租期 1年 有無免租期 無 承租方資格條件 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保證金事項 交納金額(萬元) 2.00 交納時間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溫馨提示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交納方式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保證金扣除條款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中心在項目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將立約保證金轉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 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終結。 是否自動延牌 否 延牌情況 目前已**0個周期,已**0個工作日 遴選方式 動態報價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1月17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2024年1月30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2024年1月30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方,則信息披露終結。 3、信息披露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競買方,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項目附件 - 標的物位置
- 聯系方式
交易機構 聯系人 邵先生 電話 057****28852 傳真 郵箱 地址 **省**市鹿**海事路17號七樓 網址 https://www.****.com/WZPT/ **機構 名稱 溫****公司 聯系地址 **市**區景山街道**組團1幢房管大樓四樓 聯系人 邵先生 固定電話 0577-****8852 手機 139****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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